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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9  来源:  [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金川县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金川”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zbyb.co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川县新街19号,邮编:624100,电话:08372522979
  
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县继续认真执行《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编制、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为保持全县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41231日,全县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93余条,其中概况信息45条,计划总结信息357条,法规公文信息1648条,工作动态信息1500条,人事信息87条,财政信息127条,行政执法信息69,其他信息537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九类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途径。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可以查阅我县部分机关、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点。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广场电子大屏幕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渠道,为公众提供政府部门、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其他便民信息等。三是其他渠道。在金川电视台、县城指定公示公开栏、各部门政务公开栏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依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全县各部门未收到任何依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全县各部门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话、函件、网上咨询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人员不足,素质还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多数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    

  (二)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能力,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  

  (三)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科学制定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加大对各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发挥信息公开沟通政群关系的桥梁作用。  

  (四)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召集乡(镇)、部门人员,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附件: 1 2014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金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9日